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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

编者按: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以创新社会共治的思路和实践,创造性地推出了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转型要求相适应的医调“广东模式”。对此,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2017年3月27日头版对这一模式进行肯定和褒扬。现全文刊发: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医调委)于2011年正式创设,在省卫计委、司法厅的指导下,近几年调解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现有专职调解员200多人,评鉴会专家库人员2000人。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广东医调委主任王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该组织运用市场机制在“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框架内,将医疗责任险的推行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第三方调赔机制相结合;将医疗责任险的风险分担机制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相结合;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性与医疗纠纷预防相结合;将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性与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创造性地推出现阶段社会转型相适应的,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医调新模式。
               
以“法、保”为基础
  记者了解到,广东医调委坚持依法调解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医患之间因纠纷而引发的经济赔偿矛盾通过医疗责任险转化解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的风险通过医疗责任险进行转嫁处理。广东医院协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国招投标,成立了有九家保险公司共同组成的共保体。
  承保医疗机构的医责险业务,解决了由单一保险公司承保可能导致的赔付力度不足的问题,分摊了赔偿风险,减轻保险公司单独承保的经营压力,保证保险赔付能力。发生医疗责任赔案或纠纷后自动纳入广东医调委进行调解,及时分离医患双方的直接对立情绪。医院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解决纠纷赔偿问题,促使医院客观看待自身的医疗过失、过错,主动积极承担相应医疗责任,重建医患双方和谐关系。
  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从而在制度上促进医院主动、自愿申请调解,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进程。
以“调、赔”为核心
       独立于卫生行政、司法部门之外的广东医调委,建立了“懂医疗、懂法律、懂调解、懂政策”的第三方专业调解队伍。调解员队伍主要聘请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医学专家、政法干警,以及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涵盖了多个专业,权威性和可选择度有了充分保障。
       在调解中运用“情、理、法”和专业技能,确保调解第三方中立的地位和立场,在医患之间搭建平等沟通、协商解决的平台。广东医调委组织的第三方医学、法律专家在一线处理医疗纠纷,对医患纠纷案件进行定责、定性。这样,对于每一起医患纠纷赔不赔,赔多少,不是患者说了算,不是医院说了算,也不是医调委说了算,更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由法律、医疗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评鉴会来评定。
  对于医疗纠纷处理最棘手的医闹问题,广东医调委劝导患方遵循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经调解员反复劝导,患方仍继续采取不法、过激行为的,医调委积极配合公安、政法部门依法处置,以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
  王辉向记者解释了以“赔”为保障的理念:医调委引入第三方保险力量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和医疗风险管控并代行医疗机构进行赔偿的运行机制,根据第三方专家评定意见,医患纠纷经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据调解协议和专家意见书对医疗纠纷责任、赔偿情况进行认定,并按医责险合同赔偿,最终圆满解决纠纷。
以“防、管”为关键
       广东医调委定时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结案、赔付进行数据统计,掌握纠纷发生的风险与原因,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参保的医疗机构反馈信息,形成多方共同管控风险的合作方式。并通过医调委的医学、法律专家库,组成专家讲师团,结合医调委已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在各参保医院举行风险防范讲座,协助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至今举行了793场次各类型、各形式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防范培训及交流研讨会,医务人员参与达21万人次。
       这种“调、赔、防”的有机结合,是医患纠纷调解市场运作机制的产物,市场的固有规律、生存法则和内在动力促进了统保地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推动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完善,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规范了医疗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制度上减少了医患纠纷。
  广东医调委以公平、公正为己任,以公信力为生命线,主动接受医方、患方、保险公司、司法、卫生部门和媒体的监督,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把医患纠纷调解的各个方面、相关环节始终置于阳光之下。对于社会影响大、争议大的纠纷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全程报道,有效促进了医调委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保证纠纷处理公正、公平、公开。 
  时任广东省副省长温国辉在考察广东医调委后认为:该医调委虽是一个行业性、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在主动接受第三方的监督和管理外,还一直致力于双向监督与制衡机制的努力。广东医调委以他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担当,以法治思维和社会共治理念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不遗余力地把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和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参与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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